为了强化学院大中型仪器的管理、服务和有效运行,经2017年3月3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1.学院大中型仪器是指实验中心分析测试仪器室及专业综合实验实训室用于公共分析测试和专业制备的大中型仪器,开放使用仪器种类由实验中心界定和公布,并根据仪器购进情况随时调整。
2.大中型仪器责成专业人员及兼任教师专人管理,负责所辖仪器设施的维护、运行和服务。
3.大中型仪器按照以下顺序安排服务使用:
①本科生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使用,按照每学期实验课表计划组织实施;
②大学生创新项目和立项创客空间(学生创新实验室)的科研项目;
③院内教师科学研究工作;
④院外及校外测试服务。
4.为使大中型仪器的维修费、耗材费用得到一定补充,对第3条中的服务项目②、③、④三类实行有偿使用。实行教学科研有区别、院内院外有区别的收费标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收院外项目测试或混入院内项目测试缴费。
5.大中型仪器服务只配备标准方法和配件及常规制样耗材,特殊配件和耗材由提供样品者自行解决。非常规测试的收费一样一价,由用户和中心议定收费标准。
6.院内教师和学生,通过仪器管理人员培训可自行上机测试,院外服务任务由仪器管理者测试。非课表安排的教学任务测试项目一律预约进行。具体流程为:
测样人员向仪器管理者预约时间→填写测试样品登记表→中心主管审批→缴费(院内可记账集中收缴)→测试→出报告单,实验中心盖章。
7.大中型仪器管理者承担的教学实验服务记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其余服务按照收费额度依一定比例作为本人服务报酬,其标准由学院另行规定。
8.本办法自学院发布文件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大中型仪器开放种类及收费标准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大中型仪器服务使用申请表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