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分析实验室仪器多属较精密贵重仪器,要爱护国家财产,要定时做好各种仪器的养护、定时通电等。 2、各种仪器使用都要征得实验室主任及系主任和仪器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严格遵守《精密仪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3、光学仪器各台配置的比色皿不得与其他仪器上的比色皿互换,使用完毕应洗净,擦干以保护透光面。单色光器上的防潮硅胶要保证具有吸湿性。
4、分析精度仪器应放置在固定的实验平台上,未经实验室主任及系主任和仪器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仪器到其它实验室。
5、仪器分析实验室要求工作环境整洁、防尘、防潮,应防止致碱及其他腐蚀性气体,蒸气或致雾侵蚀仪器;不准在室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