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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2020-09-09 14:16 化学化工学院    (点击: )

为了全面加强我院学生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充分发挥支部组织的生活作用,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具体实施办法让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至少举行1次组织生活会。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党支部领导应该认真领导和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规定,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监督并严格要求党支部成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应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说明。党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支部书记应将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准备,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5.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以党员汇报思想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6.组织生活情况要做好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记录人、活动内容等要详细记入《安康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7.会后党支部成员要对会议内容做好总结和反思工作,并将总结报告交于党支部书记,以便为之后的工作做好进一步的规划。

8.党员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应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应视情节给于一定的党纪处分;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统一思想。

2.征询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征求党员和师生员工对支部工作、班子成员、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

3.定期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1次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对照检查自身建设。要主动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师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班子对照检查分析材料。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汇报支部建设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全体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自身努力方向。

6.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后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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