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检验二室”的管理工作,使省富硒中心与化学化工学院的学科专业布局、科研团队、科研方向有机衔接,建立可持续良性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范围
开展硒资源开发与应用、有机硒提取合成及产品研发研究;开展富硒食品、型式检验任务;负责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检验方法设备研究和产品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为富硒产业发展,特别是安康市的富硒产业发展提供快捷便利、权威的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信息咨询、产品研发、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检验二室主任:金华峰 全面负责安康学院“检验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兼任“省富硒中心”副主任,负责技术研究、产品研发、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检验二室副主任:黄婷 负责“检验二室”的检验检测、质量体系管理、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内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内设机构的协调组织工作,协助主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质量管理室:负责人:黄婷,成员:张继东、张芯、胡敏。负责“检验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批准质量文件和质量记录;制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检测报告审核、内部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主任做好研究团队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检验技术室:负责人:王和平,成员:廖彪、张万锋、李亚萍、周云。负责“检验二室”检验检测业务的组织协调、技术保证工作;负责检验设备购置、验收、维护处置、周期检定的审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科研开发、新项目论证立项、标准制修订、技术引进、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检验技术资料的批准使用和检测报告审核工作,组织处理检验和技术改造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学生“富硒检测社团”实验工作。
综合办公室:胡敏、廖彪。负责质量和技术保障、人力资源配置;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和技术引进、技术交流、技术培训、专业人才引进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外部供给的组织管理、账务、后勤保障工作。
三、运行机制
运行原则:接受“省富硒中心”的工作安排,规范工作行为,在资质认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工作。内设机构人员隶属化学化工学院统一管理。
检验流程:业务受理—学校财务处缴费—检验样品的编号、标识、流转—交接样品、备样的保存—检验室检验工作分配—样品制备、处理—检验检测—检验的质量监督、检查—检验原始记录的审查、审核—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报告的审核、批准—检验报告的打印、签字、用印、登记、发送—检验报告等副本的存档—余样的处置—抱怨、投诉的收集处理。
四、工作规范
检验人员要求: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任命上岗。检验人员还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
检验设施、耗材、药品试剂、资料的管理:合作双方用于检验的设施、耗材、药品试剂、资料,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一方的变动应征得主任的同意;检验设施、耗材、药品试剂、资料等的购置及仪器的检定统一由办公室安排,费用各自承担;合作双方应确保检验设备不用于检验以外的其他活动;非授权检验人员不允许利用单位设备进行相关检验操作。
收费及财务管理: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按规定比例上缴学校;收费发票在财务处领取、加盖财务专用章;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创收部分以备用金的形式留存学院账户,用于仪器设备耗材及许可的劳务报酬分配。
扩项及科研项目管理:扩项及科研项目合作,统一由质量管理室、检验技术室负责人,根据检验检测能力,协商后,按照本院制定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给予协调处理。
检验报告审核签发:检验报告审核签发分别由质量管理室负责人、检验技术室负责人、中心主任签发。
检验报告编制、打印、发放:检验报告编制、打印、发放按统一的格式进行,必须持财务缴费单,再签发、盖章。
检验报告的归档:检验报告的归档分别由检验技术室完成,年底统一交质量管理室负责人保存。
行政印章使用及管理:行政印章统一由质量管理室负责人管理,依法依规使用。
文件、资料、档案、办公设施的管理:文件、资料、档案,统一由质量管理室负责人管理;办公设施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宣传、规划、对外联系:宣传、规划、对外联系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中心副主任负责。
五、法律责任
省富硒中心“检验二室”开展的收费性检验检测工作,必须依法实施,凡因违法违规违纪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陕西省富硒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康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