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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陕西在校大学生的一封信
2012-06-04 09:06 省招办    (点击: )

大学生朋友们:

看到这封与高考有关的信,你们一定会感到疑惑,因为对你们来说,“高考”已经过去了,你们目前正在自己心仪的大学学习自己所热爱专业。作为高考管理部门,我们首先要向你们致以问候:你们曾经的理想,如今快要实现了吗?相信你们不会辜负自己的青春,一定会实现自我、成为社会的栋梁。

然而,在近几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个别在校大学生参与考试舞弊的事情屡禁不止,其中有的替人代考,有的组织身边的同学参与考试作弊,有的身陷作弊团伙的泥淖等。而他们所得到的,是十分严厉的处罚,有的被开除学籍,有的甚至因触犯刑律而锒铛入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自己当年高考时,深怕不公竞争影响了自身前程,可如今,无论是出于朋友义气,还是在利益驱动下参与考试舞弊,触碰的正是公平正义的考试底线,也是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界限。因此,让我们以维护公平公正的个人名义,远离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身处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契约和法律制度亟待健全的历史时期,青年人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青年人的道德感就是民族的道德感,而青年人对公平公正和法制的维护,毫无疑问是法制社会公平公正的现实基础。因此,让我们以期待公平公正的青年群体的名义,从每个人做起,远离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2012年,教育部修订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舞弊制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作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我们始终相信,国家教育考试的参与人和旁观者以及全社会对于考试公平公正的需要和维护,是最有力量的。而你们,作为崇尚理性精神、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年轻一代,应当帮助我们监督高考过程中的任何不公平、不正义现象,共同为落实严肃、权威的国家考试规范而努力。因此,让我们以社会未来主人公的名义,坚持不懈地为消除考试舞弊现象而努力。

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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