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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毕业生相关管理规定
2009-04-14 10:43 化学化工系党总支    (点击: )

    由于我院对在校专科生实行的是2+1管理模式,第三年学院基本不安排课程,为了加强对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促进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切实提高本系毕业生就业率,更好的完成学院对系部下达的就业指标,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学生离校前必须到系办递交申请,填写《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详细填写学生本人及家庭联系电话,如号码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辅导员。

    二、学生离校两月内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实已经就业。如果两月内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应立即返校,重新办理离校手续。

    三、学生的就业证明材料作为三年级顶岗实习成绩记入档案。缺少成绩将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化学化工系     

200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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