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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书记-王永东
2019-04-24 18:35     (点击: )

 

    王永东(1970.12——),陕西陇县人,讲师职称,中共党员,1994年毕业于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大学本科、法学学士,2007年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课程研修班毕业,获香港公开大学教育管理学硕士学位。

    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先后任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成人教育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院长、基建处处长、江北校区管委会综合办主任,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获得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办公电话:(0915)3261852

邮    箱:417128491@qq.com

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是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支持院长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分管行政工作负(承担)直接责任。

2.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3.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始终,全面提升学院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4.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和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与院长共同做好人才队伍规划,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在教职工聘用、管理、考核、晋升晋级、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学风教风建设。

6.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制,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加强对学院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7.负责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推动事业发展。

8.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学院统战工作;夯实安全责任,维护和谐稳定。

9.指导副院长做好学生课内外一体化、专业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10.履行副院长职责,主管学生奖励处分、创业就业、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

11.完成学校部署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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