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是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支持院长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分管行政工作负(承担)直接责任。
2.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3.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始终,全面提升学院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4.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和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与院长共同做好人才队伍规划,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在教职工聘用、管理、考核、晋升晋级、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学风教风建设。
6.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制,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加强对学院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7.负责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推动事业发展。
8.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学院统战工作;夯实安全责任,维护和谐稳定。
9.指导副院长做好学生课内外一体化、专业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10.履行副院长职责,主管学生奖励处分、创业就业、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
11.完成学校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