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绩效考核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二级学院整体工作进步的有力抓手。新学期以来,化学化工学院围绕2017年度学院目标任务清单,按照“把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的思路,从细化岗位职责、强化绩效考核入手,推进精细化管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 签订“责任书”,落实落细学院年度任务清单
一是依据学校审定的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任务清单,重新修订完善了两名副院长的岗位职责,把学院年度清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二是签订系主任岗位绩效任务书,将任务分解到系主任层面,明确了系主任2017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建、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和管理责任。院长、总支书记分别与分管副院长、4位系主任签订了责任书,推进管理中心下移。三是进一步细化教师“立德树人”的岗位职责,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教师教研、科研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提出教师岗位除承担基本的教学工作任务外,还应承担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将教研教改、科研任务分解到教师。四是制定辅导员岗位绩效任务书,把“辅导员工作20条”的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制定2017年稳定安全责任书,党政主要领导与实验岗位、辅导员岗位、办公室等涉及稳定安全的所有岗位签订。六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总支书记与班子副职、系主任、两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岗位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
二、 强化绩效考核,激励每名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016年教职工绩效工资涨幅较大,化学化工学院以此为契机,在增量中推进改革。2017年,为了加强绩效考核,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每名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了绩效考核新办法。一是强化保障“底线”意识。强调意识形态、稳定安全、党风廉政是学院工作的三个底线,明确提出“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学校纪委严肃处理,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并扣除绩效工资5000-10000元。二是推行系主任岗位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系主任岗位绩效工资。系主任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任务清单,考核为合格的,兑现100%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按照30--50%比例设置),增发20%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兑现70-90%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不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三是加强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规定教师在完成平均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合格且完成一定的教研、科研任务,对应发放奖励绩效的基本岗位绩效工资部分;对未能完成教研科研任务的,扣除一定的绩效工资;对出色完成任务的,给予绩效奖励和优先评优。四是将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注重对辅导员深入学生工作过程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扣除绩效工资,对工作受到表彰的,根据获奖等次给予绩效奖励。
(撰稿、审核/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