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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及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12-29 09:33 化学化工学院    (点击: )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57号)(附件1)和《安康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发〔2020〕106号),现将我校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1、年度考核

单位总人数45人,年度考核人员32人。处级干部(4人,单独考核)、2021年新进人员(6人,暂不考核),辅导员(3人,由学工部单独组织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指标5人。

2、师德考核

师德考评人员45人。师德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指标1人。

(三)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柳林 王永东

副组长:袁光辉 黄婷

成员:王瑜 程昆木 黄九林 张继东 武立州 孟现星 寇莹

张万峰 廖彪

2、考核民主测评会议时间、地点:

2022年1月7日,江南1221会议室。

3、考核流程: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评小组审议——公示。

4、完成时间:考核工作应在2022年1月11日 前完成。

(四)实施方法

1、年度考核采用线下考评和人事系统线上填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操作流程详见学校通知。

2、师德考核需个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在个人师德总结页面右下角手动签字,报本单位工作小组进行综合测评,由工作小组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测评表》。

3、当年综合表现较好,拟晋升职称(符合晋升上一职称的门槛条件)且任现职以来无优秀格次的教师,可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大会上对照职称评审条件对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进行重点述职。

(五)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填写考核表时,实验技术系列人员需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职责情况及成果”一栏如实填写讲授实验课时、实验准备课时、批阅实验报告的数量,并经二级学院审核确认。

2、2021年新入职人员不参与考核,但需在系统中填写、提交考核登记表。

3、考核小组所有成员在系统中完成提交考核登记表后,考核小组负责人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审批及给出考核结果。

4、在人事系统中填报、审批考核登记表最晚应于2022年1月12日(周三)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无法进行填报、审批工作。

二、第四轮岗位聘任中期检查工作

1、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中聘在教师岗位、非教师专技岗位、辅导员岗位的教职工(2020-2021新进教师不参与检查)。

3、自查

教职工对照岗位聘任年度目标填写《第四轮岗位聘任中期自查表》。既聘在教师、非教师专技岗,又同时聘在管理岗位的教职工,以教师、非教师专技岗聘期目标任务作为参照进行自查。在2022年1月7日(周五)前完成,并报送至1321办公室。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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