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计划人数 |
备注 |
1 |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
博士 |
6-10 |
有行业工程背景者优先 |
2 |
物理化学 |
3 |
化学工程与技术 (生物化工、天然产物、香妆品化 学、日用化工、精细化工方向) |
博士 |
6-10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纳米材料、功能材料、能源材料、 药物新材料等方向) |
博士 |
6-10 |
5 |
制药工程 (中药制药、天然药物化学、 生物药学方向) |
博士 |
6-10 |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1.基本条件及招聘待遇详见《安康学院诚聘教授、博士启事》(长期有效)。
2.化学化工学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实验室条件和办公条件。
3.欢迎以上专业其它方向的优秀教授、博士投递简历或进行咨询。
三、安康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启事(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http://www.aku.edu.cn/info/news/2013_page/32353.htm
(一)招聘计划(略)
(二)招聘基本条件
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具有海外知名大学留学背景、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见表格);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10万元(见表格);
3.职称待遇: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分为申请特聘教授、申请特聘副教授、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三类;
4.博士津贴:6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期间如果享受学校福利住房后,住房补贴停止发放;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配偶如愿意来学校工作,均可以安置:符合陕西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调动(录用)条件的,学校可以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不符合调入(录用)条件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9.子女服务:子女入托入学实行“帮办式”服务。
招聘博士分类标准及待遇:
类型 |
分类依据 |
主要待遇 |
A类 |
满足条件一且二、三条中之一条: 一、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二、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下同)在本专业相关的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 三、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下同)在本专业相关的SSCI(非开源)发表论文3篇,并在C刊(核心库)发表学术论文5篇。 |
1.安家费1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万元支付);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 3.申请特聘教授职称。 |
B类 |
满足下列三条之一: 一、符合我校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学科专业方向需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并在C刊(核心库)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 三、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SSCI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在C刊(核心库)发表学术论文3篇。 |
1.安家费60万元(分三年按20/20/20万元支付);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 3.申请特聘副教授职称(满足第一条者,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
C类 |
满足下列三条之一: 一、符合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英语学科专业方向需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刊(核心库)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 三、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SSCI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刊(核心库)发表学术论文4篇。 |
1.安家费40万元(分三年按15/15/10万元支付);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 3.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
D类 |
满足下列二条之一: 一、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刊(核心库)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刊(核心库)发表学术论文2篇。 |
1.安家费30万元(分三年按10/10/10万元支付);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 3.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
E类 |
符合我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
1.安家费25万元(分三年按10/10/5万元支付);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 3.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
三、联系方式
1、安康学院人事处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北院行政楼103室
邮编:725000
电子邮件:aku_zhp@ak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黄老师 0915-3261706
2、安康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1号教学楼1321室
邮编:725000
电子邮件:aku_hxx@aku.edu.cn
联系人:金院长 0915-3261316 胡老师 0915-3261415